泰和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
发布时间:2025/4/22 13:43:00
法道悬赏执行网(追讨欠款不再难)小编整理发布:
本院在执行刘云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,被执行人刘云翼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,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:刘云翼,男,1986年12月5日生,汉族,住江西省南昌市红谷南大道1888号3栋1单元1201室,身份证号:36242619861205003X。
执行依据:
泰和县人民法院(2024)赣0826民初1134号民事判决书。
执行标的:
260万元本金及借款利息。
悬赏条件及金额:
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刘云翼可供执行的财产、财产线索或人员行踪、下落,使案件执行到位的,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%支付举报人悬赏金。
悬赏期限:本次悬赏执行的有限期为12个月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。
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。
举报联系电话:0796-5217105、5217106(法定工作日)
联系人:刘法官、匡法官
特此公告
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