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-执行悬赏公告
发布时间:2025/4/21 19:03:09
法道悬赏执行网(追讨欠款不再难)小编整理发布:
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辉与被执行人姚晓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,责令被执行人姚晓艳限期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。依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经申请人申请,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,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:
被执行人:姚晓艳,女,1982年09月11日出生,汉族,住四川省崇州市元通镇花果山小区1号18栋1单元2楼201号,公民身份号码:510184198209113161。
执行依据:(2023)川0184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
执行标的:49,999元
悬赏金额: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(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),属实并执行到位的,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10%奖励举报人。
悬赏期限:本案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
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举报电话:18100820859
联系人:陈法官
特此公告